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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美影视浅谈电视广告文案表现的特殊性

作者:滨州宣传片拍摄制作公司 发布时间:03-29

山东视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,是一家集影视制作、品牌推广、营销策划、媒介投放于一体的全方位视频传播服务商。在拍摄电视广告片中有着特殊的表现形式,下面视美影视为您详解下电视广告文案表现的特殊性。

1.特殊的形式
电视广告文案是广告文案在电视广告中的特殊形式。由于电视广告文案在写作过程中除了运用一般的语言文字符号外,还必须掌握影视语言,运用蒙太奇思维,按镜头顺序进行构思,这颇似电影文学剧本的写作,因而又被称为电视广告脚本。
电视广告的构成要素包括素材、主题、艺术形式、表现手段以及解说词等,这些都是广告创意的重要组成部分,这一切都必须首先通过电视广告脚本的写作体现出来,从而使电视广告文案显示出有别于其他广告文案的特殊性。

2.特殊的性质
电视广告脚本是电视广告创意的文字表达,是体现广告主题,塑造广告形象,传播广告信息内容的语言文字说明,是广告创意的具体体现,因而,它是现代广告文案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然而,它又与报刊等平面广告文案的性质有明显的区别:它并不直接与受众见面,因为它不是广告作品的最后形式。只不过是为导演进行再创作提供的详细计划、文字说明或蓝图,是电视广告作品形成的基础和前提。因此,对未来广告作品的质量和传播效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。
电视广告脚本包括既相连接,又各自独立的两种类型:一是文学脚本,二是分镜头脚本。文学脚本是分镜头脚本的基础;分镜头脚本是对文学脚本的分切与再创作。前者由文案撰写者(编剧)撰写,后者由导演完成。

3.特殊的语言影视语言
影视语言不仅是电视广告的信息传达手段,也是电视广告形象得以形成、体现的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,因而它是电视广告的基础和生命。

今天视美影视关于电视广告这方面知识就先为您谈到这里,关注更多有关影视广告制作的知识请登录我们的网站更新动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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